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【紓困4.0】文化部-藝文紓困補助

  • 日期:110-06-08
  • 資料來源:資訊發展科

文化-藝文紓困4.0()

核發對象

事業單位:受疫情影響,於我國設計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非法人團體、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或商號(如個人工作室)

自然人: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之藝文工作者」或「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者」(無參加勞保者亦可申請

補助項目

事業單位:

各類型藝文事業,最高補助250萬元

營業額減少達50%之事業,以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

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,具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,以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,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,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,共4萬元(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)

自然人申請補助:3萬元+已投入的製作或其他費用

提列證明

曾獲藝文紓困1.02.0補助:審查通過後,3萬元補助於64日直接入帳

未曾獲藝文紓困者1.02.0補助或要申請製作或其他費用,檢附證明文件申請

申請方式-線上申請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online

資詢專線:198802-89790300 (週一至週五9:00~1800)

資源來源:文化部紓困懶人包